Thursday, November 02, 2006

分手事務所

某天在雜誌上看見有「分手事務所」的成立。實在無言......

其目的就是為了不想當面跟情人說分手而設計出來。理念就是【好聚好散】,當彼此的緣份盡時,何必強求對方一定要跟著自己,這對於雙方都是非常痛苦的一件事,所以當緣份盡時,就讓彼此有更多的空間,真心祝福對方,這也是一種尊敬彼此的展現風度。

您不敢當面向愛人提出分手要求嗎?我們現在提供您最佳的分手服務唷!

我們的收費標準如下:
一. 書面提出分手
二. 當面提出分手
三. 代辦離婚手續
四. 當面取回物品
五. 電話宣告分手
六. 警方隨行保護

No comments: